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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市场监管局​重要提醒!

发表于 2021-11-8 17:26:35 | 显示全部楼层 | 复制链接 IP属地:江苏省南通市

全市各相关经营单位:

近日,商务部为确保消费市场平稳运行,例行发布了消费市场保供稳价的工作通知,鼓励家庭根据需要储存一定数量的生活必需品,满足日常生活和突发情况的需要,部分群众因此加大了商品采购力度。为确保我市粮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稳定,现将相关价格政策和要求提醒告诫如下:


01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


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江苏省价格条例》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》等价格法律法规,合法行使价格权利,严格履行价格义务,规范自身价格行为。经营者定价,应当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,并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。


02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


经营者必须在经营场所和收费地点的显著位置进行明码标价,做到价签价目齐全、标价内容真实明确、字迹清晰、货签对位、标识醒目。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,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。


03、严禁哄抬价格、串通涨价


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,操纵市场价格;不得捏造、散布涨价信息,扰乱市场价格秩序,或者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,推动商品价格过快、过高上涨;除生产自用外,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,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、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。


04、禁止价格欺诈


经营者不得利用虚构原价、虚假优惠折价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,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。


请各经营主体加强价格自律,强化依法经营、诚实守信意识,守法经营,并及时妥善处理好价格纠纷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力度,对扰乱市场秩序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,并公开曝光。


来源:南通市场监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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